為鼓勵營運商深入分析,及規劃無人載具科技創新營運作為,經濟部「無人載具科技實證運行補助計畫」公告期滿今(18)日正式開放申請,但申請單位不得為陸資投資企業,補助經費以新台幣500萬元為上限,申請受理至109年10月20日止。
經濟部指出,為逐步落實無人載具科技產業發展,將強化並增加 「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計畫」申請案源,申請單位及申請資格,可由單一企業或多家企業聯合提出申請,多家企業聯合申請者應由其中一家擔任主導企業向經濟部提出計畫申請。
不過,經濟部強調,申請企業資格應為國內依法登記成立的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不得為陸資投資企業,也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公司淨值(股東權益)為正值。如為申請「營運先期規劃」項目者,申請人之一須為運輸業者,包括從事水、陸、空客貨運輸及相關服務的行業。
經濟部表示,此次申請範疇分為「營運先期規劃」與「前瞻技術研發」二項。其中,「營運先期規劃」主要為落實無人載具科技創新應用,需規劃可行的無人載具創新服務模式,發展出營運流程與模式,同時與發展地方特色進行結合。另,關於「前瞻技術研發」部分,開發符合無人載具的國際標準、規格之感知技術、智慧決策技術、行駛整合控制技術或其他相關先期前瞻技術等,如電控化系統、無人載具衍生之相關技術。
關於計畫期程,「營運先期規劃」以不超過6個月為原則,「前瞻技術研發」則以不超過2年為原則,補助比例不超過計畫總經費50%,其餘由申請單位自籌,其中申請營運先期規劃者,其補助經費以新台幣500萬元為上限。
申請單位可向「經濟部技術處A+企業創新專案辦公室」(台北 市中正區10075重慶南路2段51號永豐餘大樓7樓)送件,申請專線為(02)2341-2314分機2212、2220,諮詢專線為(02)2394-6000分機2255。
文章參考: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