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獎勵中小企業參與工商展覽補助計劃

2019/01/16 10:05

政府補助 參加展覽 中小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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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獎勵中小企業參與工商展覽補助計劃」開放申請

發布單位: 經濟發展局
發布日期: 108-01-14
提供單位: 商業發展科
詳細內容:

依據:「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獎勵中小企業參與工商展覽申請補助要點」辦理。
公告事項:
一、受理申請期間:108年1月16日至108年3月8日止。
二、補助展覽期間:108年1月16日至108年12月31日。
三、申請資格:
(一)公司或商業:登記所在地於本市之商業或公司,但登記所在地於本市之外國公司除外。
(二)工商團體:依工業團體法、商業團體法立案之工商團體,或依人民團體法立案之社會團體,其組團參與工商展覽,其中至少五家為符合前款規定之公司或商業。
(三)符合第一款規定之公司或商業,至少五家自行組團參加同一展覽,得由其中一家擔任代表向本局提出申請。
(四)申請人同一年度向本局提出申請補助,以申請二項展覽為限。
(五)同一展覽項目已獲其他政府機關補助者,不得申請本補助。
四、其他相關事項請詳閱「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獎勵中小企業參與工商展覽申請補助要點」及「108年度獎勵中小企業參與工商展覽補助計畫_申請須知」,相關申請表單請至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網站及桃園MIT網站查詢下載。

 

附件下載: http://user4920.psee.io/ENP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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