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聞觀察報》報導,在兩黨北卡羅來納州法案在眾議院以“近乎一致的投票”獲得通過後,美國參議院已準備批准在美國人行道上運送機器人的操作。
嚴格按照與當地政府簽訂的特定協議,在美國的多個州都對送貨機器人進行了測試。
送貨機器人還用於大學校園和大型工業區,這些土地由一個公司或組織擁有或控制,而無需使用公共人行道。
一些當地居民抱怨送貨機器人在人行道上亂跑,促使地方當局要求經營者(例如餐館)避免使用它們一段時間。
新法案將意味著僅允許地方政府規範機器人的運行時間和地點,並且只能在特殊情況下禁止使用它們。
亞馬遜,聯邦快遞和其他公司的主機正在試用小型自動駕駛機器人,該機器人能夠將小件物品運送到人們的家中和其他地方。
法案中對“小型個人送貨機器人”的任何規定和指導均未列入。
現在,由于冠狀病毒需要更多的“非接觸式”交付,參議院法案739將為交付機器人的實施提供更清晰的規則。
該法案的提案國參議員吉姆·佩里(Jim Perry)說,他認為該法案是“試點計劃”。
正如《新聞觀察家》引述的那樣,佩里說:“這不像我們明天要在一個城市看到20,000人。這將是一個較慢的啟動過程。”
該法案對運送機器人規定了某些限制,例如要求它們重量不超過500磅,每小時不超過10英里的移動速度,讓步給人類和不攜帶有害物質。
佩里說,送貨機器人“可以幫助填補社會空白”,因為“人們每天都希望事情更快”。